2005年4月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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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皮鞋店”不卖皮鞋只卖皮肉
苍南一卖淫团伙主犯被判死刑
贤群 钟轩

  本报讯 前天,温州市中级法院在苍南对一个庞大的组织卖淫犯罪团伙进行了宣判。该案被告人多达23名,判决书长达51页,其中今年19岁的杨贺被主犯郭新建骗至龙港从事卖淫活动后,居然“认贼作父”,从一名被害少女变成帮凶,被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。
    2003年1月至11月间,河南人郭新建谎称朋友在苍南龙港开皮鞋店,需招收女售货员,并以工作轻松、工资待遇高为诱饵,骗取当地杨贺等7名未成年少女及其家人的信任,先后将她们骗到龙港,然后采取引诱、恐吓、殴打、强行奸淫等手段,迫使她们从事卖淫活动。
  在此期间,郭新建将用于联系“业务”的手机号码提供给龙港镇数十家旅馆、宾馆、茶座、发廊等场所的介绍人,并约定卖淫所得三七分成。通过这种方式,郭共组织包括杨贺在内的几名少女卖淫数百人次。为此,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处郭新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  在郭新建指使下,杨贺负责监视被骗至龙港卖淫的石某等6名女孩,并多次接送、监督石某等人外出卖淫,收取卖淫费;另外,她还帮助郭新建回家乡诱骗多名女孩到龙港卖淫。当杨贺听到判决结果时,竟蹲坐在地上大呼小叫,耍起“无赖”。
  此案中,给郭新建介绍客源的,大多是龙港一些小旅馆的老板、服务员,一共20多人。其中被告人叶德娇是该镇木东茶座老板娘。2003年的8月至11月,她共介绍卖淫20人次,收取小费1000多元,结果因犯有容留、介绍卖淫罪而被判有期徒刑10年。